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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應就實際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如經稽徵機關發函輔導補報補繳,亦應依限誠實補報繳,以免遭補稅及處罰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1281/4989455704930705687?tag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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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彩雲地政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