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6年7月3日
經商字第10602414130號
主 旨:「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修正為「銀樓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修正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依 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銀樓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06年7月3日
經商字第10602414130號
主 旨:「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修正為「銀樓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修正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依 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銀樓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配合洗錢防制法新制,旅客入出境攜帶外幣現鈔、新臺幣現鈔、有價證券及黃金等,請依規定申報。
配合洗錢防制法自本(106)年6月28日上路,關務署特別提醒國人出入境如有攜帶超過一定金額以上之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請記得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被沒入或處罰鍰。
該署指出,自6月28日起,旅客出入境,同一人於同日單一航(班)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依規定向海關申報:
一、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
二、總價值逾新臺幣逾10萬元現鈔。
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應依據實際成交價格獲得利益核課財產交易所得https://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952/7146449109643539329
網購族注意 逾2000元進口商品9月起課稅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5235026-1.aspx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旅館住宿業身為觀光服務網重要一環,卻有不少違規日租套房業者以低價攬客,不只隱藏各項公共安全問題,逃漏稅情況也十分嚴重。國稅局表示,將針對日租套房業者開始進行稽察,透過觀光局、觀傳局通報資料、線上訂房網站、金流紀錄等管道進行查核,若發現日租套房業者近半年來的平均每月銷售額超過4萬,就須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就算未達門檻,也必須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租賃所得。
國稅局表示,雖主管機關並不同意日租套房的合法登記,但由於稅務部分是採「核實課稅原則」,也代表不論日租套房業者是否合法,有出租收入,就是需要進行課稅。
截至2015年底,六都的日租套房業者,依規定納稅者有120家,該年度課稅金額為1,788萬。據指出,以台北市為例,2015年就查到六家日租套房,查獲銷售額高達3,777萬元,需補徵營業稅額為182萬、罰鍰亦為182萬元。
台北國稅局官員指出,因經營旅館業者應該要有執照,觀傳局認定日租套房違法。若查獲查違法經營的補稅者承諾繳清本稅,罰鍰為漏稅額的0.5倍;若不願繳清本稅,最高罰至1.5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父母親贈與土地給子女,如該土地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規定,則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惟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土地再移轉予他人,仍應追繳父母親贈與稅。&該局依縣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查得甲君95年度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兒子乙君,符合前揭規定,核給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並予列管農地。惟受贈人於承受之日起5年內,該列管農地經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拍賣予A公司,因該農地已移轉予他人,未依規定由受贈人繼續作農業使用,乃核定甲君贈與總額1億4千餘萬元,應納贈與稅額6千2佰萬元。甲君不服,主張該土地抵押權人A公司依法申請拍賣並承受取得該土地,並非受贈人乙君自行出售移轉予他人,更非贈與人甲君或受贈人乙君所能主宰,不應追繳贈與稅。經該局復查決定以;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及財政部89年7月11日台財稅第0890453990號函釋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之農地,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除因該受贈人死亡或該受贈土地被徵收者以外,移轉予他人,應予追繳應納稅賦。本件農地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經拍賣移轉予A公司,按強制執行法之拍賣屬買賣之一種,買賣契約於拍定時即告成立,自應予追繳應納稅賦,駁回甲君免追繳贈與稅的請求。&該局指出,二親等以內親屬移轉農地,如欲享有免稅優惠,宜注意該農地是否設定抵押權,及該債務人償債能力,俾免農地一旦被拍賣,因不符合相關稅法規定被追繳稅賦。
2017-06-26 00:03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暑假旅遊旺季到,國稅局也將稽查日租套房,透過觀光局、觀傳局通報資料、線上訂房網站、金流紀錄等進行查核。若日租套房近六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超過4萬元,就須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若未達門檻也需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租賃所得。
適用房地新制課稅之個人,不論交易為所得或損失,皆應依限辦理申報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自105年1月1日實施1年多來,仍有不少屬於新制課稅範圍之房地交易,納稅義務人因自行計算為交易損失,故未辦理申報;該局於近期審理多起此類未依規定申報案件,為避免納稅人誤解,提出說明如下。
該局說明,個人交易適用新制之房地,不論交易為所得或損失以及有無應納稅額,皆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相關交易證明文件,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如已依規定辦理新制房地交易所得稅申報,而有短漏報所得致短漏報稅額,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個人如未依限辦理申報,將被處以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稽徵機關依相關規定核定如有所得額及應納稅額,除依法核定補稅發單外,並按應補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惟前開行為罰及漏稅罰擇一從重處罰。
房地合一稅 賠錢賣屋也要報
2017-06-27 03:02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昨(26)日表示,個人交易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不論交易為有所得或損失,及有無應納稅額,都應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台北國稅局指出,民眾辦理申報時,應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相關交易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3004252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1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落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三十條規定,審查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之 興辦事業計畫,特訂定本要點。 2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指經本會核定,於興辦事業計畫籌設之蛋 品、芻料集貨場、畜產物流中心及倉儲設施;蛋品、肉品之分級、 包裝、加工、儲藏場(廠);乳品工廠;羽毛(絨)加工廠;家畜 禽之屠宰場(廠);廢水處理場(廠);代處理堆肥場;死廢畜禽 集運場;畜禽化製場(廠);動物收容處所;無特定病原實驗動物 生產場;飼料工廠;犬隻繁殖、買賣、寄養場所及觀賞鳥繁殖場所 等設施。 (二)興辦事業計畫:指規劃於非都市土地興辦前款設施之計畫。 申請興辦前項第一款所定死廢畜禽集運場,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依法組織之畜牧團體辦理死廢畜禽集運業務者。 (二)依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申報化製原料之來源、數量、清除、處理、 再利用情形之化製場業者。 3 三、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作為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使用之土地總面積計 算基準如下: (一)集貨場: 1.蛋品:以每日交易或處理量計算,每公噸應達三百平方公尺以上 ;且最小面積應達三百平方公尺以上。 2.畜產物流中心及倉儲設施(包括倉儲、發貨):最小面積應達一 千平方公尺以上。 3.芻料(包括倉儲):最小面積應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以上。 (二)蛋品分級、包裝、加工、儲藏場(廠):以每日交易或處理量計算 ,每公噸三百平方公尺,且最小面積應達三百平方公尺以上。 (三)肉品分級、包裝、加工、儲藏場(廠):以每日交易或處理量計算 ,每公噸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且最小面積應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 (四)乳品工廠:最小面積應達三百平方公尺以上。 (五)羽毛(絨)加工廠:包括粗洗或水洗、混合加工、倉儲、污染防治 等設施,最小面積應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 (六)屠宰場(廠)依屠宰場設置標準相關規定辦理;其他屠宰、分切設 施依實際需要審定。 (七)廢水處理場(廠):包括初沉池、固液分離、調整池、厭氣處理、 好氣處理、終沉池、污泥處理、發電設備、堆肥醱酵處理、管理室 等,最小面積應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 (八)代處理堆肥場:包括原料處理、堆肥醱酵處理、成品處理、污染防 治、衛生消毒、管理室等,最小面積應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 (九)死廢畜禽集運場:包括暫存、轉運、污染防治、衛生消毒等設施; 最小面積應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 (十)畜禽化製場(廠):最小面積應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 (十一)動物收容處所:最小面積應達三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屬收容犬者 ,每隻犬活動面積應達五平方公尺以上,設施應依動物收容所設 置組織準則第五條規定辦理。 (十二)無特定病原實驗動物生產場:最小面積應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 (十三)飼料工廠:配合飼料工廠、羽毛粉、飼料用油脂或肉骨粉製造廠 之最小面積應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並應符合依飼料管理法第九 條第二項所定設廠標準。 (十四)犬隻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包括犬舍、管理室、飼料調配、倉 儲、營業場所、防疫消毒、廢水、廢棄物處理、運動調教場等設 施;每隻犬活動面積應達五平方公尺以上,且最小面積應達三百 平方公尺以上。其飼養場所及主要設施,並應遵守特定寵物業管 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十五)觀賞鳥繁殖場所:附件一所列觀賞鳥飼養舍、孵化室、育雛室、 飼料調配室、冷藏室或倉儲、營業場所、防疫消毒、廢水及廢棄 物處理等設施,其採多層籠架者,每層籠架應有適當活動高度。 鳥體長九十公分以上者,每隻活動面積應達三平方公尺以上;鳥 體長五十公分以上未達九十公分者,每隻活動面積應達二平方公 尺以上;鳥體長二十公分以上未達五十公分者,每隻活動面積應 達一平方公尺以上;鳥體長二十公分以下者,每隻活動面積應達 零點二平方公尺以上;最小面積應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 前項第八款之代處理堆肥場位屬山坡地範圍內,經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就其設置地點及區位合理性認定確 有需要,並經本會依第四點規定核定者,屬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五十二條之一但書第四款所定之政策性或公用性農業產銷設施,免 受興辦事業計畫土地面積不得少於十公頃之限制。 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之建蔽率應達百分之四十以上,不得超過百分 之六十。 第一項申請用地面積累計達二公頃以上者,應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 4 四、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作為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使用者,應先擬具興 辦事業計畫送本會審查核定。 前項審查應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式六份,向本會 申請,並副知地方政府: (一)非都市土地變更作為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書 (以下簡稱興辦事業計畫書)。 (二)土地登記謄本、土地變更編定使用同意書、地籍圖謄本、建築物配 置圖及設施說明(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變更範圍、規 劃建物及隔離綠帶等應分別著色標明並計算建蔽率)、位置圖(比 例尺不得小於五千分之一,並註明興建用地交通、排水等情形)。 但土地登記謄本,本會能以電子方式取得者,免附。 (三)其他經本會指定之文件。 前項所定興辦事業計畫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計畫緣起。 (二)計畫目的。 (三)資源調查。 (四)現況分析。 (五)產銷經營計畫。 (六)污染防治計畫書。但未達環保相關規定者,免附。 (七)環境影響評估書件。但未符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 圍認定標準者,免附。 (八)興辦事業所在地位於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者,應依水利法 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由水利主管機關審查同意用水計 畫書或取得合法水源證明。 申請籌設前點第一項第八款代處理堆肥場者,除依前二項辦理外,應 另檢附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管理要點第四點第三款第二目至第八目 所定文件及原料來源證明文件,並於興辦事業計畫書內載明該場限於 處理農業廢棄物及規劃生產產品符合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第二點附件 之禽畜糞堆肥品目所定規格。 第二項文件或內容有欠缺得補正者,本會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 期未補正者,得不予受理,或依現有資料逕為審查。 5 五、本會審查前點申請後,應將結果函復申請人並副知地方政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廢止核定處分: (一)申請人未於核定處分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第六點提出申請,並完 成設定地上權。但其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設定地上權。 (二)申請人未於地方政府依第七點核准變更編定後二年內,依興辦事業 計畫書營運使用。 (三)本會核定申請人依第九點第一項但書重新申請核定之興辦事業計畫 時,應同時廢止原核定處分。 前項第二款情形,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特殊事由者,得敘明理由, 於期間屆滿一個月前,向本會申請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展延期間 不得超過二年。 6 六、申請人依前點取得本會核定處分者,得填具申請書(附件二),並檢 附下列文件一式五份,向地方政府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作為專案輔導 畜牧事業設施使用: (一)本會依前點核定之證明文件。 (二)土地變更編定使用同意書:應註明同意作為變更以後用途之使用。 但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 (三)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但可經由網路查詢者,免附。 (四)地籍圖謄本:申請變更部分應以著色標明。但可經由網路免費取得 者,免附。 (五)計畫用地規劃配置圖:比例尺應達一千二百分之一以上,並應將變 更範圍、規劃建物與隔離綠帶或設施分別著色標明及計算建蔽率。 (六)位置圖:比例尺應達五千分之一以上,並註明興建用地交通、排水 等情形。 (七)興辦事業計畫書。 前項文件或內容有欠缺得補正者,地方政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屆期未補正者,得不予受理,或依現有資料逕為審查。 7 七、前點申請,由地方政府農業主管單位主辦,會同建設、工務、地政、 環保、水利、水保等有關單位實地會勘,並就其土地區位之無可替代 性及事業設置之必要性加以審查(審查表如附件三)。 經前項會勘發現有先行違規使用之情形者,地方政府應先依法處理, 再予辦理審查。 第一項審查結果,應送達當事人,並副知本會。其屬核准處分者,地 方政府應於核准處分中敘明下列事項: (一)已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 (二)已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四點第一項附錄一(二)所定 查詢項目查核完成,無禁止、限建、不得設置或興辦之情事。 (三)申請人未於三個月內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或未依核定之興辦 事業計畫使用且未依第八點第二項於限期內改正者,地方政府得廢 止其核准處分。 8 八、申請人應於前點核准處分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 制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興辦事業計畫使用地變更編定。 經變更編定之土地,地方政府應造冊列管,並每年稽查。未依照原核 定興辦事業計畫使用者,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個月內改正,屆期未改正 者,應廢止核准處分及通知本會廢止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移請建築與 區域計畫主管機關依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 則第三十七條等相關規定辦理,並將處理結果通知本會。 申請人未於核准處分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第一項辦理非都市土地 變更編定者,地方政府得廢止其核准處分。 9 九、興辦事業計畫之變更,申請人應於變更前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後,始 得為之。但其變更涉及經營主體及主要設施配置者,申請人應依第四 點規定向本會重新申請核定,並檢附本會核定文件,向地方政府依第 六點重新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作為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使用。 前項地方政府審查之結果,應通知申請人,並副知本會。 10 十、地方政府撤銷或廢止依第七點核准之處分時,應副知本會,並由建築 及區域計畫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辦理。
MoneyDJ 新聞 2016-09-23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央行昨 (22) 日公布 8 月五大行庫 (台銀、合庫銀、土銀、華銀及一銀) 新承做房貸統計,受央行四度降息及自住客入市買房效應,房貸利率月減 1.1 個基本點至 1.684%,呈現連 14 降,為央行有統計以來最長的連續下滑紀錄,房貸利率更創下 2010 年 8 月以來的 73 個月新低紀錄。
央行官員表示,五大行庫 8 月新增房貸利率走低,主要是受到央行去年第三季底起連四季降息,及自住客購屋比例增加影響,因自住客多半可以拿到相對較低的房貸利率,帶動 5 大行庫的新增房貸加權平均利率下行。
其中,代表自住客購屋情況的青年安心成家優惠房貸,5 大行庫 8 月新增量為 117.4 億元,較 7 月的 139.6 億元有所減少,不過,從比重來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的新增金額,佔整體新增房貸比重為 34.7%,月增 0.2 個百分點,顯示自住型購屋需求並未受到房市下行影響。
展望 9 月,央行官員指出,五大行庫 8 月新增房貸 338.2 億元,月減 66.72 億元、並寫下 7 個月來新低,主要是因為國人不喜歡在農曆 7 月交屋所影響,由於農曆 7 月已過,預估 9 月新增房貸金額可望好轉,但仍須觀察後續買賣雙方對房價的認知能否較為拉近。